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共享授权书

尊敬的用户:基于您使用由深圳市润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为您提供的贷款、保函、担保、其他贷款及融资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授权业务”)并 订立相应的委托担保合同(以实际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担保合同”),为了客观准确地 评估您的信用情况以及维护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共享授权 书》(以下简称本授权书”),并关注本授权书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加粗部分的文字 表述,珍惜您的个人信用。

如您对本授权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以便为您解 答和说明。您在操作页面上的确认等行为被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授权书,本授权书随即在法律上生效并在您和被授权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一、 本人同意并自愿授权被授权人收集并使用本人的如下个人信息:

  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生日、性别、民族、国籍、户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 件号码、身份证件有效期、家庭关系、婚姻信息。

  2. 个人联系方式:包含座机号码、手机号码、邮箱号码、微信号码、QQ 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地址(包括身份证件地址、住址、家庭地址、单位地址、资料寄送地址 等)。

  3. 个人教育工作信息:教育信息(包含学校名称、学历、学位、教育经历)、工作 信息(包含个人职业、职位、工作单位、工作经历、工作年限)。

  4. 个人财产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存款信息、收入状况、银行账号、贷款信 息、征信信息、交易和消费记录等。

  5. 个人其他信息:位置信息、设备信息、双录信息(包含电话录音、视频连线录音)、身份信息、通信行为、消费信息、兴趣偏好、人际交往圈、模型评分。

  6. 个人投资(或参与经营)的企业工商信息:企业注册地、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企业税务信息、企业的交易信息、对公账户结算信息、企业的进出口报关信息、企业的上下游信 息等必要信息。

本人承诺:由本人向被授权人提供的本人配偶的相关个人信息,以及第三方联系人信 息,本人已充分告知配偶及该第三方联系人并取得其同意,如本人承诺不实给被授权人造 成损 失或其他不利后果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收集信息渠道包含贷款纸质申请表、调查表、电子申请表、影像资料传递、App、微信公众号、网页申请、录音(包含电话录音、视频连线录音)、相关第三方(包括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代理商、中国银行卡清算机构及其关联公司、电信运营商、百行征信、朴道征信、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数据信息机构、支付机构及其他合 法主体)。

二、 本人同意并自愿授权被授权人基于为本人及/或本人亲属/朋友/或本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高管或财务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贷款、保函、担保、 其他贷款及融资相关服务的需求将本人以上个人信息用于资质审查、贷前调查、审查审批 (含贷前、贷中、贷后)、合同签署、担保办理、放款、贷后管理(如预警、催收、诉讼/ 仲裁)、贷后服务、资产转让、客户画像、贷款个性化推荐、财富管理、贷款业务及活动通 知、贷款综合评分、贷款方案推荐等用途。

三、 本人知悉并同意在后续的贷款、保函、担保、其他贷款及融资的相关服务(如 额度变更、贷款还款方式变更等)办理流程中可能需要本人补充相关个人信息,如学校名 称、学历、住宅地址、住宅性质、工作单位、工作年限、工作行业、工作地址、职位等级 等必要信息。

四、 鉴于本人及/或本人亲属/朋友及/或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 高管或财务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贵行申请授信预审批/授信额度/贷款/保函/贷后变 更/提供担保/其他贷款及融资相关服务时,本人同意并自愿授权被授权人通过纸质文件传递、 系统对接或电子邮件加密等方式将个人信息共享(提供)给下列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 息处理者确定后,被授权人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披露处理者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具体使用范围、使用目的及方式如下:

1 、个人信息处理者为 CA 认证机构,共享的个人信息种类为本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等,共享目的为申请并使用数字证书,用于 CA 电子签约和出具相关报告(或证明)等。

2、个人信息处理者为快递服务公司,共享的个人信息种类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共享目的为合同、借据等贷款资料寄送。

3、个人信息处理者为外包催收机构,共享的个人信息种类为本人及配偶姓名、生日、性别、学历、民族、国籍、户籍、贷款信息、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单位信息、家庭地址、征信信息、银行卡信息、财产信息、本人提供的联系人信息等,共享目的为逾期催收。

4、个人信息处理者为律师事务所,共享的个人信息种类为本人及配偶的姓名、生日、性别、学历、民族、国籍、户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影像件、身份证件 有效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贷款信息、银行卡信息、生物信息、银行流水、财产信息、 房产信息、征信信息、贷款信息等,共享目的为代理诉讼/仲裁等司法活动/资产转让。

5、个人信息处理者为信托公司/承销机构/评估公司/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共享的个人信息种类为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国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影 像件、身份证件有效期、婚姻状态、贷款信息、职业信息、房产信息,共享目的为资产转 让。

6、个人信息处理者为支付机构,共享的个人信息种类为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 机号码、银行卡号码、扣款期数等,共享的目的为贷款的发放和归还。

7、个人信息处理者为银行机构,共享的个人信息种类为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影像资料、手机号码、银行卡信息等,共享的目的为开通二类账户。

8、个人信息处理者为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代理商、中国银行卡清算机构及其关联公司、电信运营商、百行征信、朴道征信、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数据信息机构、联合出资方、担保方及其他合法主体等,共享的个人信息种类为本人的贷款相关信息等,共享目的为了风控审批准确评估您的信用风险、完善客户画像、提供定制化产品、办理相关贷款。

五、 因本授权书产生的争议和纠纷,本人同意提交被授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 院诉讼解决。

六、 本授权书为纸质的,经本人签字后生效;本授权书为电子形式的,经本人在贵 行相关页面上勾选并确认后生效。

1、本授权书未约定事宜,以我们与您签订的其他协议及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为准;如本授权书与其他协议及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授权书为准。

2、本授权书具有独立性,不因您签署的其他协议失效、解除而无效。本授权书在您使用本平台服务期间长期有效。为进一步改善用户体验、满足新的服务需求及业务功能变更,我们将会持续为用户提供版本升级、功能升级等服务和内容的更新,本授权书内容也可能随之更新,更新内容将于发布之日生效。如您不同意本授权书的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 关服务。如更新的内容涉及您的主要权利或责任,我们会以本平台通知、公告等方式向您 进行告知并获得您的授权。